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环境类项目公示
2021-03-31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墨水河龙泉河城区段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现进行网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下方相关附件。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墨水河龙泉河城区段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墨水河(泰山二路至前枣杭段)、龙泉河(黄家西流闸至墨水河交汇处)城区段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对即墨区墨水河龙泉河城区段进行水生态治理,墨水河治理范围为泰山二路至前枣杭漫水坝处,长17.5km;龙泉河治理范围为黄家西流翻板闸至与即墨宾馆,长5.5km。
二、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对策和措施
主要污染环节为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是: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沉淀后采取循环利用方式;机械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和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冲洗废水通过分级沉淀、油水分离后循环使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施工区的化粪池,进行集中储存处理,最终外运堆肥。项目化粪池在建设过程中进行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污水泄漏,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气
施工产生的扬尘定期清扫、洒水;燃油废气、汽车尾气:采用清洁燃料、安装净化装置。项目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1.0mg/m3);
综上,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对施工机械安置临时围挡设施;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
综上所述,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废
本项目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开挖土方量全部用于回填及低洼地填筑;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拆除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统一堆存放于施工场地内的垃圾箱内,定期外运城市垃圾场处理。
综上,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三同时”的前提下,对污染物在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产生的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将可以接受,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可行。
四、建设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市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婕
联系电话:1786396755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PA视讯(有限公司)官方网站-PlayAce 应用站
联系人:周云蕾
联系电话:1537642830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是否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措施有何补充或建议
—— 空天地一体化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服务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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